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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0月30日 20:30  点击:[]

一、概述

2012-2013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汕头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汕头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充实公开内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

2012-2013学年度,我校严格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学校《汕头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汕头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概况、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14个方面的内容。坚持将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政策、过程和结果“三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关系师生切身利益事项都通过适当形式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召开教代会、校领导会议、校党委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2、 通过汕头大学校园网(主页、各部门网站、财务信息查询网、学生事务信息网、资产管理查询系统、MYSTU)、汕头大学办公信息网、粤建网等网站,校园广播、公告栏、宣传栏、博客、微博、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等媒介向校内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定期编印发放《汕头大学报》、《汕头大学年报》、《汕头大学概览》、《改革号外》、《行政公报》、专题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4、依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香港免试生招生简章、台湾免试生招生简章、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简章等,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汕头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各省区、分科类的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等信息,均在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招委会审核之后,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等校内外信息平台公布,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3、招生咨询渠道信息(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QQ、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通过招生专刊、宣传折页、海报、PPT、网站、报刊广告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并在招生章程中单列一条明示。

4、招生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渠道信息(含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在招生章程中单列一条明示,向全社会公开。

(四)财务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年度预算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每年在学校年度预算经校领导会议研究通过之后,学校都将预算在校内办公信息网中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布,让全校教职员工均能了解学校资源分配状况。

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通过学校主页向全社会公布。为使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学校财务状况,我们将学校资产负债状况与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数据在网上平台发布,同时,为使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能全面了解汕大的发展,学校每年都编制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预先协议程序的年度财务报告向全社会公开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除了有印刷版外,在学校主页校情概览汕大年报页面可下载自2004年以来的的年度财务报告,在财务处主页校务公开页面也可下载自2008年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3、重视建章立制,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着力提高财务透明度。在财务管理监督方面,重视建章立制,把国家的法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职工学生关心的财务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进行公示,并汇编成册下发和上网公布。财务部门配合招生部门在每年招生简章等材料中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让学生在入学前即全面了解所需缴纳的费用水平;同时,在每学年收费开始之前把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和投诉电话等在学校显著位置向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

4、实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学校近年来深化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基金会参与管理的监管制度。严格报账手续,对接待费、差旅费和会务费等专门制订了严格审查审批制度。由于管理措施得力,学校党政各部门和各学院招待费、差旅费开支一直规范有序,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五)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1、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2~2013学年,学校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2场,通过校报、校园网发布学校新闻信息532条,通过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微博1481条,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改革发展信息。

2、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党政公文类信息89条,其中:干部人事人才类36条,占40.45%;重大改革与决策类21条,占23.60%;教学管理类11条,占12.36%;学生工作类9条,占10.11%;监督工作类9条,占10.11%;财务管理类3条,占3.37%。学校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2条。

3、其它情况统计。本学年,学校发布《汕头大学年报2012》,包括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学院风采、大事纪要、财务报告,同时公布的还有学校基本情况、主要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人才引进、学术著作、国际学术交流、学子交流、奖学金及光荣榜等信息;发布《汕头大学概览2011》,公布学校概况、学生培养、研究项目、资源设施、师资队伍、财务收支信息;发布《行政公报》6期,每2个月公布学校主要活动信息、学校公文目录、机构与人事安排及学校基本情况动态数据信息。策划制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汕头大学高级户外拓展项目简介》等4个专题网站,发布文件、动态、解读、图表等各类信息。同步更新英文主页,发布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英文信息532条。同时,学校9个专业学院,1个住宿学院均有自己的院刊、年报和网站,及时、准确的对外发布学院、书院的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601件,其中有效申请601件。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601件有效申请中,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494件,占74.71%;以传真方式申请49件,占8.15%;通过网站在线申请17件,占2.83%;以邮件方式申请40件,占6.66%;以信函方式申请1件,占0.17%。从申请的内容看,涉及学生学历信息254件,占42.26%;涉及教育综合管理的339件,占56.41%;教育统计信息8件,占1.33%。从答复和处理情况看,601件有效申请均属于“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另外,本学年度举行14次校领导接待日,共接待10人次,无重信重访出现;收到信访邮件133封,回复办结133封。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年10月,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对学校2012-2013学年度学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主要采取各职能部门自查、查阅资料、网上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从评议的结果来看,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很满意占19.47%,满意占67.66%,基本满意占12.87%,不满意为0。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进行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近年来,我校在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中,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注重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注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行政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注重完善体系,强化协调。巩固和强化一级公开(校务公开)和二级公开(院〈部、处、馆〉务公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注重细化反馈机制。完善汕头大学教代会、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校长信箱日常管理,健全学校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配套工作机制,畅通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的渠道。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决策之前坚持主动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形成之后,坚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整理汇总广大师生员工对于学校决策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在巩固传统媒介的基础上,创新信息公开网络媒介。学校坚持编印《汕头大学年报》、《改革号外》、《行政公报》、《汕大概览》、《汕头大学报》等纸质简报,不定期召开媒体记者见面会、新闻发布会、校领导见面会等,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通过微博、贴吧、百科等平台,向社会各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通报招生、就业、收费标准、人才培养等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尚存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渠道仍然存在着“死角”,如随着学校国际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外籍教师的信息公开如何与中文信息公开同步,需要加强;另外在如何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相关政策方面,还有待完善。

(三)改进措施

今后,学校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MYSTU升级工作,从全面、时效、便利等多角度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水平。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发挥各方优势,避免顾此失彼。注意分层次、依照特定的对象开展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延伸和扩展教代会的内涵,确保教代会的“四项职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真正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行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项目、内容、途径、办法、范围、时间、责任人等,使校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七、其它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大学网站(http://xiaoban.stu.edu.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大学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邮编:515063,电话:0754-865023132,电子邮箱:o_dwb@stu.edu.cn)

汕头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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