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 汕大主页
信息公开清单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师资 · 干部选拔任用 · 正文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党字〔2023〕37号
关于李培洁同志任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培洁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汪文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李松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