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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党字〔2022〕103号
关于卓永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卓永宁同志任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韵同志任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许崇涛同志的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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