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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党字〔2021〕89号
关于邱国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21年第29次会议研究,决定:
邱国良同志任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闫志刚同志的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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