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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03月11日 16:27  点击:[]

 汕头大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021 年 5 月修制订)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和《汕头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文件,为有效
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将灾害损失降
至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为:以学校食物中毒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领负责,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响应指挥
小组总体牵头协调,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组部署实施,
全校各单位支援配合的三级组织体系。
(二)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为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核心机构、决策机构,组
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全体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的指
示精神,专题研究安全稳定工作,谋划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
制机制,具体部署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承
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响应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指挥小组为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负责牵头、指挥、协调、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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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挥小组成员:
组 长:分管学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保卫处、资源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
保卫处、资源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指定,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
组成。日常工作由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2.指挥小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收集汇总、综合
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信
息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建议,报校领导
小组;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并宣布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Ⅰ级、Ⅱ级);在提请书记、校长批准后,宣布较大和一般事
件应急响应(Ⅲ级、Ⅳ级);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成立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参
与突发事件相关的组织、协调、调动和信息发布;组织应急处置
工作组及时总结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对突发事
件的评估结果拟定整改措施,并提请相关部门开展责任追究;组
织制定、修订校级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并检查
应急预案的落实和演习等。
(四)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处置工
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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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工作组成员:
组 长:资源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
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保卫处、资源管理处等单位相关业务负
责人
成 员:由组长、副组长指定,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
抽调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2.处置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
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各
单位以及师生员工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究对外
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会同指
挥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响应和应急响应程序
(一)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及《广东省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2017)中关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情况,本预
案将学校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响应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
①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 2 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
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②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③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
重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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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
①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的;
②1 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③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发生后,指挥小组应请求召开校领导小组会,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指挥小组成员和
处置工作组成员在事发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
①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行
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②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 100 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
例的;
③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发生后,指挥小组在请示学校党
政主要负责人后,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处置工作组立即成立应急
现场指挥部,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工
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
①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②1 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 99 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
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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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发生后,指挥小组应立即启动
相应预案,立即成立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
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二)应急响应程序
1.基层预警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师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有感官性可
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销处理该批食品,并在第
一时间通知所有师生停止用餐。
(2)校医院发现集中时间接诊较多呕吐、腹泻、头痛、阵发
性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情况(在同一食堂、同一餐次、食用同一
批食物,出现三人以上患上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校医院
采取措施如下:
①医生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治疗和护理,病情严重的立即
送市区定点医院处理。
②马上告知膳食监管中心并同时报告资源管理处分管领导,
资源管理处分管领导组织医务人员对病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
落实膳食监管中心对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限制营业或
全面停止营业,封存可疑食物和食品留样。
③资源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指挥小组办公
室(党政办公室),并立即到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2.信息报送
膳食监管中心在接到发生食物中毒的报告后,必须在事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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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校园 110 报警救助服务中心、资源管理处
和党政办公室,并在事发 1 小时之内将简要情况书面报送党政办
公室,报送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采取
措施、现状及发展趋势。
指挥小组接报后应视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置决定及拟采取措
施。资源管理处应在事发两小时内报区市场监督局、区食安办。
3.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各部门,全面配合市场监督局、食
安办开展调查,并在市场监督、食品安全部门指导下,根据本次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分析事件性质,判断严重程度,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依据权限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召集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资源管理处、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
作部、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指挥,
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1)资源管理处:
①校医院:召集医生开展紧急救护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
构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寻求支援。
②膳食监管中心:封存可疑食物和两天内的留样食品;关闭
或限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营业。
③车队: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④综合办/后勤办: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
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隔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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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卫处: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对可疑食物或有
毒食物完成现场取样工作。
(3)党委宣传统战部:
①拟定事件的宣传口径;
②负责校内各类媒体的监控工作;
③负责校外媒体的接待和联络工作,提供宣传口径。
(4)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①及时有效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及心理辅导工作;
②协助党委宣传统战部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
工作。
(5)党政办公室:
①与上级部门及相应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络沟通,接受和传达
上级指令,接待上级应急机构的考察指导;
②收集汇总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指挥小组报告;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三)应急结束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由学校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Ⅱ级和Ⅲ级)由上级主管部门
宣布应急结束。
三、后期处置
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归纳经验。在事
件结束,校园恢复常态并进行总结后,由领导小组宣布任务结束。
四、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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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
不包含本数。
2.本预案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资源管理处承
办。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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