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展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2025年12月26日 11:25 点击:[]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党字〔2023〕45号
关于连展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
连展挂职担任科研处副处长;
来佑彬挂职担任教务处副处长;
毛金德挂职担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向嘉晨挂职担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萍挂职担任人事处副处长;
陈名芹挂职担任财务处副处长;
胡良胜挂职担任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王延宁挂职担任基建处副处长;
喻莹挂职担任工学院副院长;
古俊峰挂职担任法学院副院长;
陈凡凡挂职担任国际学院副院长;
刘兴云挂职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挂职期限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郑红彬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汪文新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