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党字〔2023〕1号
关于王风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风奇同志任理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至诚书院副院长,免去其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弘毅书院副院长职务;
张丽婷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弘毅书院副院长,免去其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德馨书院副院长职务;
纪荣信同志任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德馨书院副院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卢桌彬同志的理学院党委委员、至诚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