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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汕大组字〔2022〕29号
关于樊艳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22年第40次会议研究,决定:
樊艳梅同志任共青团汕头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副书记兼至诚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1年。
免去林峰同志的至诚书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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