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帆等挂职的通知
2022年01月19日 20:10 点击:[]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党字〔2021〕117号
关于方帆等挂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21年第37次会议研究,决定:
方帆挂任科研处副处长;
吴鹏挂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张健挂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徐萍挂任人事处副处长;
蔡玲如挂任教务处副处长。
以上人员挂职期限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汕头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李鹏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