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度,我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
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信息公开内容
2020—2021学年度,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项目和程序,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在内的共10大类50项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教代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2.通过汕头大学主页、汕头大学办公信息网、汕头大学新闻网等网站,官微、官博、视频号、公告栏、宣传栏等媒介向校内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定期编印发放《汕头大学年报》《汕头大学概览》《汕头大学报》《时光映像——记者眼中的汕头大学》等内部出版物和专题报告、活动简报等材料公开信息。
4.依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澳门保送生简章、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简章,以及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等招考信息,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汕头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汕头大学2021年本科新生收费标准在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各省区各科类的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艺术类录取人数、专业分数(最高、最低、平均)、文化分数(最高、最低、平均)、最低投档综合分,广东省内各专业录取人数、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最低排位等信息,在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招委会审核之后,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信息平台公布,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3.招生咨询渠道信息(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QQ、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通过招生专刊、宣传折页、海报、PPT、网站、报刊广告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并在招生章程中单列明示。
4.招生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渠道信息(含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在招生章程中单列明示,向社会公开。
5.2021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告签发样式。
(五)财务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根据省教育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对省级部门预算及决算批复信息通过汕头大学信息公开网及财务处主页“校务公开”专栏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学校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之后,也在办公信息网向全校发布,让全校师生员工均能了解学校资源分配状况。
2.向社会公布年度财务报表。在财务处主页“校务公开”专栏发布学校资产负债状况与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数据;每年向社会公开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除公开纸质版外,在学校主页“校情概览”和“汕大年报”栏目同步公布。
3.收费公示。财务部门配合招生部门在每年招生简章等材料中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让学生在入学前全面了解所需缴纳的费用水平;同时,在每学年收费开始之前将本学年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电话等在学校办公信息网、财务处网页向全校发布,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向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
4.严格财务审批。学校严格按制度执行报账手续,对接待费、差旅费和会务费等有关规定实时更新、公开开支标准,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5.提高财务透明度。财务处跟神州浩天软件公司合作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先后建立了网上预约报账系统、财务综合查询系统、预算申报管理、学生缴费等系统,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对全校师生员工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与时俱进开通了微信服务平台。通过该系统,领导可随时查询掌握当前项目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和财务报表信息;职员可以随时查询本人工资、借款、经费项目收支明细等情况;学生可以随时查询个人缴费、欠款情况,并通过系统进行缴费;全校师生员工还可以了解学校财务规章及国家财经法规等文件。财务处根据国家的法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及学生日常报账常见问题进行汇总,并将报账指引公布于财务处主页,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提供帮助,大大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提升财务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六)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1.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本年度学校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1场,接待来校采访媒体32批382人次,共完成重要对外报道218篇次,在校园网主页和新闻网采编校园新闻573条,通过汕头大学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49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93条,官方视频号发布17条,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改革发展信息。
2.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党政公文类信息196条,其中:党政工作60条,占30.6%;干部人事人才类40条,占20.4%;重大改革与决策类7条,占3.6%;教学管理类37条,占18.9%;学生工作类42条,占21.4%;财务管理类5条,占2.6%;科研管理类2条,占1%;后勤工作类3条,占1.5%。学校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29条。
3.其他情况统计。本学年,学校印发并在网站上公布《汕头大学年报2020—2021》,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教学教育改革、学生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服务社会、党建思政、文化校园建设等情况,同时公布的还有学校财务报告、基本数据、各学院简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捐赠芳名录等信息;发布《汕头大学概览2021》,公布学校概况、学生情况、研究项目、资源设施、师资队伍、财务收支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851件,均为有效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851件有效申请中,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365件,占42.9%;以电话方式申请12件,占1.4%;通过网站在线申请263件,占30.9%;以邮件方式申请211件,占24.8%。
按照“及时”和“就地”的要求,妥善解决校内外信访事项,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通过各渠道处理信访件共115件,其中省教育厅信访平台办结信访件18件;汕头市信访平台共办结信访件0件;校领导接待日共举办10次,接待人次6人,办结信访6件;校长信箱共办结信访邮件55件;办公室其他渠道办结信访件3件。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2020年8月学校制定并公布《汕头大学信访工作办法》。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结果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期在工作检查中发现,信息公开主页(网址https://info.stu.edu.cn/)更新工作虽已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但近一年来部分部门因人事变动,未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导致信息公开主页的部分信息更新存在空窗期,更新不够及时准确。目前各部门已更新信息公开网页责任人名单,学校党政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时准确更新信息公开主页各项内容。
汕头大学
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林阳,联系电话:0754-865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