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厅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充实公开内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严格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等共10大类50条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召开教代会、校领导会议、校党委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2、 通过汕头大学校园网(主页、各部门网站、财务信息查询网、学生事务信息网、资产管理查询系统、MYSTU)、汕头大学办公信息网、粤建网等网站,校园广播、公告栏、宣传栏、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等媒介向校内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定期编印发放《汕头大学报》、《汕头大学年报》、《汕头大学概览》、《改革号外》、《行政公报》、专题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4、依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香港免试生招生简章、台湾免试生招生简章、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简章,以及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等招考信息,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汕头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各省区文理科的录取人数、最高分(及超一本线值)、最低分(及超一本线值),艺术类录取人数、专业分数(最高、最低、平均)、文化分数(最高、最低、平均)、最低投档综合分,广东省内各专业录取人数、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最低排位等信息,均在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招委会审核之后,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微信公众平台等校内外信息平台公布,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3、招生咨询渠道信息(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QQ、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通过招生专刊、宣传折页、海报、PPT、网站、报刊广告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并在招生章程中单列一条明示。
4、招生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渠道信息(含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在招生章程中单列一条明示,向社会公开。
5、由校长负责签发2014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签发样式。
(四)财务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积极推动学校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根据粤财预[2012]197号的要求,及时对省级部门预算及决算批复信息通过财务处主页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学校年度预算经校领导会议研究通过之后,也在校内办公信息网中向全校发布,让全校师生员工均能了解学校资源分配状况。
2、面向全社会公布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为使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学校财务状况,我们在财务处主页发布学校资产负债状况与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数据,同时,为使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能全面了解汕大的发展,每年编制由第三方机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预先协议程序的年度财务报告,向全社会公开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除了有印刷版外,在学校主页校情概览汕大年报页面及财务处主页信息公开页面也可下载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
3、重视建章立制,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着力提高财务透明度。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本年度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修订《汕头大学差旅费等开支的规定》并通过校领导会议,及时在办公自动化公布执行。另外,财务处还根据国家的法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及学生日常报账常见问题进行汇总,并将报账指引公布于财务处主页。财务部门配合招生部门在每年招生简章等材料中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让学生在入学前即全面了解所需缴纳的费用水平;同时,在每学年收费开始之前将本学年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和投诉电话等在学校显著位置向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
4、实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学校近年来深化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基金会参与管理的监管制度。严格报账手续,对接待费、差旅费和会务费等专门制订了严格审查审批制度。由于管理措施得力,学校党政各部门和各学院招待费、差旅费开支一直规范有序,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五)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1、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3-2014学年(2013.9.1-2014.8.31),学校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5场,通过校报、校园网发布学校新闻信息496条,通过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微博1329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78条,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改革发展信息。
2、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党政公文类信息156条,其中:干部人事人才类40条,占25.64%;重大改革与决策类4条,占2.56%;教学管理类15条,占9.62%;学生工作类64条,占41.03%;监督工作类18条,占11.54%;财务管理类4条,占2.56%;科研管理类4条,占2.56%;行政管理与后勤类7条,占4.49%。学校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09条。
3、其它情况统计。本学年,学校印发并在网站上公布《汕头大学年报2013》,包括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学院风采、大事纪要、财务报告,同时公布的还有学校基本情况、主要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人才引进、学术著作、国际学术交流、学子交流、奖学金及光荣榜等信息;发布《汕头大学概览2013》,公布学校概况、学生培养、研究项目、资源设施、师资队伍、财务收支信息;发布《行政公报》6期,每2个月公布学校主要活动信息、学校公文目录、机构与人事安排及学校基本情况动态数据信息。持续更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汕头大学高级户外拓展项目简介》等4个专题网站,发布文件、动态、解读、图表等各类信息。同步更新英文主页,发布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英文信息342条。同时,学校9个专业学院,1个住宿学院均有自己的院刊、年报和网站,及时、准确的对外发布学院、书院的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511件,其中有效申请511件。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511件有效申请中,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401件,占78.47%;以电话方式申请18件,占3.52%;通过网站在线申请20件,3.91%;以邮件方式申请26件,占5.09%;以信函方式申请46件,占9%。从申请的内容看,涉及学生学历信息278件,占54.40%;涉及教育综合管理的147件,占28.76%;教育统计信息86件,占16.82%。从答复和处理情况看,511件有效申请均属于“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
另外,本学年度举行15次校领导接待日,共接待17人次,无重信重访出现;收到信访邮件91封,回复办结91封。省教育厅信访平台收到4份信访,共4人次信访,都按时按规定办结。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年10月,学校2013-2014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网络评议,共有992人参加评议。评议结果如下: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进行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尚存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因《清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如《汕头大学章程》正在制定中,未能按时公布,以及部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变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等其他因素,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些已经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跟进更新。英文信息公开与中文信息公开部分未同步,学校国际化改革进一步深入,并随着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相关事项的开展,需公开的英文信息量增大,中英文信息同步公开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学校将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利用多种信息公开渠道, 特别是新兴媒体工具,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实效。加强培训与宣传,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与常态化。协调统筹校内部门的做好监督与跟进工作,确保各单位有专人负责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梳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七、其它
信息公开清单、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大学网站(http://www.stu.ed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906&Itemid=141&lang=zh)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大学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邮编:515063,电话:0754-86502305,电子邮箱:o_dwb@stu.edu.cn)
汕头大学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