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我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筒子(教办厅函〔2017〕4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7〕276号)》的要求,我校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信息公开内容
2016-2017学年度,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项目和程序,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等共10大类50类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召开教代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2、通过汕头大学校园网(主页、各部门网站、财务信息查询网、学生事务信息网、资产管理查询系统、MYSTU)、汕头大学办公信息网、粤建网等网站,公告栏、宣传栏、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等媒介向校内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3、通过定期编印发放《汕头大学年报》、《汕头大学报》、《汕头大学概览》、《行政公报》、专题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4、依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四)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香港免试生招生简章、台湾免试生招生简章、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简章,以及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等招考信息,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汕头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汕头大学2017年本科新生收费标准均在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各省区文理科的录取人数、最高分(及超一本线值)、最低分(及超一本线值),艺术类录取人数、专业分数(最高、最低、平均)、文化分数(最高、最低、平均)、最低投档综合分,广东省内各专业录取人数、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最低排位等信息,在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招委会审核之后,均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信息平台公布,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3、招生咨询渠道信息(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QQ、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通过招生专刊、宣传折页、海报、PPT、网站、报刊广告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并在招生章程中单列一条明示。
4、招生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渠道信息(含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在招生章程中单列一条明示,向社会公开。
5、由校长负责签发2017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签发样式。
(五)财务信息的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根据粤财预[2012]197号的要求,及时对省级部门预算及决算批复信息通过财务处主页“校务公开”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学校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之后,也在办公信息网向全校发布,让全校师生员工均能了解学校资源分配状况。
2、向社会公布年度财务报表。在财务处主页“校务公开”发布学校资产负债状况与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数据;每年经过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年度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开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除公开纸质版外,在学校主页“校情概览”-“汕大年报”公布。
3、收费公示。财务部门配合招生部门在每年招生简章等材料中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让学生在入学前全面了解所需缴纳的费用水平;同时,在每学年收费开始之前将本学年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和投诉电话等在学校显著位置向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
4、严格财务审批。学校严格报账手续,对接待费、差旅费和会务费等实时更新开支标准,在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5.提高财务透明度。财务处跟神州浩天合作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先后建立了网上预约报账系统、财务综合查询系统、预算申报管理、学生缴费等系统,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对全校师生员工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与时俱进开通了微信服务平台。通过该系统,领导可随时查询掌握当前项目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和财务报表信息;职工可以随时查询本人工资、借款、经费项目收支明细等情况;学生可以随时查询个人缴费、欠款情况,并通过系统进行缴费;全校师生员工还可以了解学校财务规章及国家财经法规等文件。财务处根据国家的法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及学生日常报账常见问题进行汇总,并将报账指引公布于财务处主页,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提供帮助,大大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提升财务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六)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1、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学校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2场,接待来校采访媒体26批314人次,通过校报、校园网发布学校新闻信息413条,通过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85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87条,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改革发展信息。
2、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网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党政公文类信息154条,其中:党政工作27条,占17.53%;干部人事人才类21条,占13.64%;重大改革与决策类9条,占5.84%;教学管理类32条,占20.78%;学生工作类48条,占31.17%;财务管理类4条,占2.6%;科研管理类9条,占5.84%;后勤工作4条,占2.6%。学校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52条。
3、其它情况统计。本学年,学校印发并在网站上公布《汕头大学年报2016》,包括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学院风采、大事纪要、财务报告,同时公布的还有学校基本情况、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筹备进展情况、主要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人才引进、学术著作、国际学术交流、学子交流、奖学金及光荣榜等信息;发布《汕头大学概览2016》,公布学校概况、学生培养、研究项目、资源设施、师资队伍、财务收支信息;发布《行政公报》6期,每2个月公布学校主要活动信息、学校公文目录、机构与人事安排及学校基本情况动态数据信息。同时,学校各教学部门、4个住宿书院、各管理部门、资源部门、科研部门及二级基层党组织均有自己网页,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508件,均为有效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508件有效申请中,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363件,占71.46%;以电话方式申请10件,占1.97%;通过网站在线申请69件,13.58%;以邮件方式申请65件,占12.8%;以信函方式申请1件,占0.2%。
本学年度举行12次校领导接待日,共接待17人次,无重信重访出现;校长信箱收到信访邮件211封,回复办结211封。省教育厅、汕头市信访平台收到7份信访,都按时按规定办结。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结果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需完善二级单位联络员机制并对联络员进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学校监督力度不够,应加强督促引导各二级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及其他合理途经向社会公众及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切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汕头大学
2017年10月30日
附:
信息公开栏目网址(清单50条事项):
https://www.stu.ed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906&Itemid=141&lang=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