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用户管理及上网收费规定

作者: 时间:2024-10-31 点击数:

1    校园网用户:

1.1   全日制汕头大学在校学生及在职教职员工,都会拥有一个校园网账号,成为校园网用户。用户数据来源

² 全日制在校学生:根据教务处与研究生学院提供名单

² 全职教职工: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名单,新人员报到时,根据报到表到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

1.2   其他驻校内人员,包括:关系单位、团体或公司;校内的商户;住校内教职工家属

l  需要相应管理的部门进行担保才能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申请开户,填写相应申请表格,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l  需收取开户费,仅可以办理套餐二,仅提供访问互联网功能,凡需登录校内应用系统,使用汕大邮箱的,须经相应部门审批

l  直接为汕头大学服务的关系单位或团体,可以访问查阅办公自动化的公开信息

1.3   各部门外来客人在办公区上网的管理:

l  由各部门通过网上申请并填写申请信息(包含使用期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l  由网络与信息中心分派相应账号和临密码,进行登记备案

l  访客账号仅提供访问互联网功能,不提供邮箱等其他功能:申请使用少于半个月的,可提供套餐一流量,免收费用;申请使用超过半个月的,按照流量套餐办理缴费

1.4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相关规定,服从学校及网络与信息中心的管理,对自己的上网行为负责,盗用他人账号,同时不得转借账号给他人使用,也不得开设代理及使用代理上网。否则,将受到冻结账号,禁用网络端口,甚至取消校园网用户资格等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2    校园网账号

2.1   校园网账号功能包含:

l  拥有汕头大学邮箱1个,校园网账号@stu.edu.cn

l  使用账号可以登录获得授权的校内应用系统

l  使用账号可以通过认证访问互联网(具体流量视预定的流量套餐而定)

2.2   账户冻结,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账号将可能被冻结

l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校园网相关规定

l  每学期最后一个工作周对校园网账号进行清理,基本账号超过4个月没有发生流量,将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若一个工作周内仍没有收到回复,账号冻结,并电邮通知所属单位

l  冻结的账号重新开通需支付手续费

2.3   销户

l  教职工调离或辞职,根据离校流程办理销户手续

l  学生退学离校,根据退学离校流程办理销户手续;学生正常毕业离校,根据毕业离校流程办理销户手续,仅在一个月内保留邮箱账号作为邮件转发,不保留邮件空间

3    上网流量套餐费用的管理规定

3.1   流量收费标准(以下为最新的流量套餐,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启用)

3.1.1   上网流量套餐及费用:


基本套餐

流量套餐一

流量套餐二

流量套餐三(A)

费用(元/月)

-

9

30

90

每日流量上限

20M

2000M

4000M

10000M

3.1.2   流量叠加包及费用

叠加流量(M)

1000

2000

4000

价格 方案(元/次)

1

2

4

3.1.3   相关规定:

l  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免收开户费;其他人员开户费50元

l  账号冻结重新开通10元/次

l  套餐三(A)仅对教职工开放预定

l  学生用户每月上网费用不得超过30元,具体请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当月如果已经使用了套餐二,则不可以再购买流量叠加包

l  流量叠加包:

n  仅当天有效,只用户只有预定了流量套餐一以上的方可购买流量叠加包

n  每天最多仅能购买两次

n  在未超出购买2次上限的情况下, 晚上9:30之后仅能购买1000M流量叠加包1次

l  若有因教学科研需要更大流量的,可以通过向所在或所属单位或学院申请审批

3.2   上网流量套餐办理

l  用户可登陆netms.stu.edu.cn,预订或者变更流量套餐、购买流量叠加包

l  上网套餐费用通过一卡通扣款或者单位经费本转账,流量叠加包直接从一卡通扣款,若通过一卡通扣款的,用户需自觉对一卡通充入足够的钱,网络与信息中心不另行通知或提醒用户

4    所有费用收归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支配,用于补偿部分成本

5    本规定由校领导会议审议通过,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执行与解释。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流量调整说明:为满足师生的上网需求,学校出口带宽已扩容,原上网套餐流量和流量叠加包价格保持不变,流量相应大幅增加,从2019年9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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