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园网用户:
1.1 全日制汕头大学在校学生及在职教职员工,都会拥有一个校园网账号,成为校园网用户。用户数据来源
² 全日制在校学生:根据教务处与研究生学院提供名单
² 全职教职工: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名单,新人员报到时,根据报到表到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
1.2 其他驻校内人员,包括:关系单位、团体或公司;校内的商户;住校内教职工家属
l 需要相应管理的部门进行担保才能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申请开户,填写相应申请表格,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l 需收取开户费,仅可以办理套餐二,仅提供访问互联网功能,凡需登录校内应用系统,使用汕大邮箱的,须经相应部门审批
l 直接为汕头大学服务的关系单位或团体,可以访问查阅办公自动化的公开信息
1.3 各部门外来客人在办公区上网的管理:
l 由各部门通过网上申请并填写申请信息(包含使用期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l 由网络与信息中心分派相应账号和临密码,进行登记备案
l 访客账号仅提供访问互联网功能,不提供邮箱等其他功能:申请使用少于半个月的,可提供套餐一流量,免收费用;申请使用超过半个月的,按照流量套餐办理缴费
1.4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相关规定,服从学校及网络与信息中心的管理,对自己的上网行为负责,盗用他人账号,同时不得转借账号给他人使用,也不得开设代理及使用代理上网。否则,将受到冻结账号,禁用网络端口,甚至取消校园网用户资格等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2 校园网账号
2.1 校园网账号功能包含:
l 拥有汕头大学邮箱1个,校园网账号@stu.edu.cn
l 使用账号可以登录获得授权的校内应用系统
l 使用账号可以通过认证访问互联网(具体流量视预定的流量套餐而定)
2.2 账户冻结,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账号将可能被冻结
l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校园网相关规定
l 每学期最后一个工作周对校园网账号进行清理,基本账号超过4个月没有发生流量,将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若一个工作周内仍没有收到回复,账号冻结,并电邮通知所属单位
l 冻结的账号重新开通需支付手续费
2.3 销户
l 教职工调离或辞职,根据离校流程办理销户手续
l 学生退学离校,根据退学离校流程办理销户手续;学生正常毕业离校,根据毕业离校流程办理销户手续,仅在一个月内保留邮箱账号作为邮件转发,不保留邮件空间
3 上网流量套餐费用的管理规定
3.1 流量收费标准(以下为最新的流量套餐,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启用)
3.1.1 上网流量套餐及费用:
| 基本套餐 | 流量套餐一 | 流量套餐二 | 流量套餐三(A) |
费用(元/月) | - | 9 | 30 | 90 |
每日流量上限 | 20M | 2000M | 4000M | 10000M |
3.1.2 流量叠加包及费用
叠加流量(M) | 1000 | 2000 | 4000 |
价格 方案(元/次) | 1 | 2 | 4 |
3.1.3 相关规定:
l 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免收开户费;其他人员开户费50元
l 账号冻结重新开通10元/次
l 套餐三(A)仅对教职工开放预定
l 学生用户每月上网费用不得超过30元,具体请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当月如果已经使用了套餐二,则不可以再购买流量叠加包
l 流量叠加包:
n 仅当天有效,只用户只有预定了流量套餐一以上的方可购买流量叠加包
n 每天最多仅能购买两次
n 在未超出购买2次上限的情况下, 晚上9:30之后仅能购买1000M流量叠加包1次
l 若有因教学科研需要更大流量的,可以通过向所在或所属单位或学院申请审批
3.2 上网流量套餐办理
l 用户可登陆netms.stu.edu.cn,预订或者变更流量套餐、购买流量叠加包
l 上网套餐费用通过一卡通扣款或者单位经费本转账,流量叠加包直接从一卡通扣款,若通过一卡通扣款的,用户需自觉对一卡通充入足够的钱,网络与信息中心不另行通知或提醒用户
4 所有费用收归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支配,用于补偿部分成本
5 本规定由校领导会议审议通过,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执行与解释。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流量调整说明:为满足师生的上网需求,学校出口带宽已扩容,原上网套餐流量和流量叠加包价格保持不变,流量相应大幅增加,从2019年9月开始执行。)
财务处 网络与信息中心